2011年,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合作开展沈阳早期古人类探源课题研究,沈阳地区旧石器时代考古调査即研究内容之一。2011年4月16日,对沈阳市法库县卧牛石乡进行调査时,在卧牛石乡苇子沟村白虎山界河的Ⅲ级侵蚀阶地上发现一处典型的旧石器地点。

一、地理位置、地貌与地层

(一)地理位置

苇子沟白虎山旧石器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卧牛石乡苇子沟村白虎山界河的Ⅲ级侵蚀阶地上,海拔115米。地理坐标为东经122°57'41.1",北纬42°33'35.3〃。北距彰武县东甸子村1400米,东距苇子沟村1360米,东南距公路900米(图一)。

(二)地貌

法库县地处沈阳地区北部,南与沈阳沈北新区隔辽河相望,北与康平县、昌图县、开原市接壤,东与调兵山市、铁岭县毗邻,西与新民市、彰武县相接。该区域地处辽河中游右岸,地势北高南低,丘陵平原起伏交错,平均海拔65.5米,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6.7°C,年降水量600毫米左右,四季分明,气候宜人。

苇子沟白虎山旧石器地点南、西、北侧均为丘陵,最高海拔115米,东侧为界河,西北—东南流向。界河最宽处超过100米,河谷中I级阶地发育,为堆积阶地,宽近400米;Ⅱ级阶地缺失;Ⅲ级阶地为侵蚀阶地,流纹岩基岩裸露。

(三)地层

苇子沟白虎山旧石器地点位于界河的Ⅲ级侵蚀阶地上。阶地上无文化层,地表为裸露的流纹岩基岩风化壳,含有较多玛瑙。石制品均采自风化壳(图二)。

二、石器的分类与描述

共采集石器39件,分为石核、石片、断块和工具4类。

(一)石核

单台面锤击石核1件。11FWB:10,长23.5、宽28.5、厚24.9毫米,重15.1克。原料为玛瑙。块状毛还,近似锥形。打制台面,长27.5、宽24毫米,台面角90.1°—102.5°。有2个剥片面。AI剥片面有12个明显的剥片疤,最大的长16.5、宽11毫米;All剥片面有3个明显的剥片疤,最大的长18.5、宽10.5毫米。石核采用同向剥片的方法;片疤延伸长度远,贯穿整个核体;疤比较浅平,表明所剥下的石片较薄。剥片面积约占石核面积的2/3,石核表面还保存较大面积的石皮。观察核体厚度及台面角大小发现,AI剥片面可以继续剥片,而All剥片面由于台面角太大,已经很难再进行剥片。这表明该石核的利用率较低,可能与剥片者技术不成熟或原料较易获得有关。观察AI剥片面发现,在剥片的过程打击点多集中在片疤侧棱与台面相交处,利用已形成片疤的侧棱来控制剥片的形状及大小,进而获得长大于宽、两边较为规整的石片。这种方法与打制石叶及细石叶中脊的控制类似,但由于原料和与技术成熟度较差,所剥石片并不能如石叶及细石叶规整。从剥片疤与本地点完整石片及二类工具的形态比较来看,该石核所剥下的石片中多数可以直接使用(图三,1)。

(二)石片

共10件。均为锤击石片。分为完整石片和断片。

1.完整石片

共9件。长13.5—26.9、平均长20.2毫米,宽13.7—30.5、平均宽22.1毫米,厚3—12.5、平均厚7.8毫米,重0.7—9.8、平均重5.3克,石片角85.2°—114.2°,平均石片角99.7°。原料除蛋白石和燧石各1件外,其余均为玛瑙。台面以自然台面和打制台面为主,其次为点状台面。石片背面均为自然面的有1件,均为石片疤的有3件,其余5件既有石片疤又有砾石面。剥片方向同向的有1件,对向的有6件,复向的有2件。

根据台面与背面的性质可以分为5种。

(1)自然台面、人工背面1件。11FWB:17,长26.9、宽24.7、厚9.1毫米,重5.7克。原料为玛瑙,三角形。台面长23、宽8.3毫米,石片角113.2°。打击点散漫,劈裂面半锥体微凸,无锥疤,同心波和放射线清晰。背面有5个石片疤,剥片方向为对向。侧缘、底缘完整锋利。

(2)自然台面、自然背面+人工背面3件。11FWB:29,长13.5、宽16.1、厚4.8毫米,重0.8克。原料为玛瑙,形状不规则。台面长15.2、宽4.2毫米,石片角110.2°。打击点集中,劈裂面半锥体凸,同心波清晰,无锥疤和放射线。背面除保留50%的自然面外有6个剥片疤,剥片方向为对向。侧缘完整,底缘有疤。

(3)人工台面、自然背面1件。11FWB:3,长39、宽30.5、厚8毫米,重9.8克。原料为玛瑙,形状不规则。台面长12.7、宽6.1毫米,石片角108.3°。打击点集中,劈裂面半锥体凸,同心波、放射线清晰,无锥疤。侧缘和底缘完整锋利,远端呈羽状(图三,2)。

(4)人工台面、人工背面2件。11FWB:26,长17.7、宽13.7、厚3.7毫米,重0.8克。原料为蛋白石,形状不规则。点状台面,打击点集中,劈裂面半锥体凸,同心波清晰,无锥疤和放射线。背面有5个石片疤,剥片方向为复向。侧缘完整,底缘有疤。

(5)人工台面、自然背面+人工背面2件。11FWB:39,长17.6、宽21.6、厚3.8毫米,重1.7克。原料为玛瑙,形状不规则。打制台面。台面长8.8、宽3.3毫米,石片角85.2°。打击点散漫,劈裂面半锥体微凸,同心波清晰,无锥疤和放射线。自然面约占背面的30%,有1个石片疤,剥片方向为对向。侧缘完整,底缘有疤。

2.断片

石叶近端断片1件,原料为玛瑙。11FWB:21,长24.5、宽11.9、厚6毫米,重1.5克。形状呈长方形。打制台面。台面长7.5、宽3毫米,石片角115.2°。打击点集中,劈裂面半锥体凸,同心波清晰,无放射线和锥疤。背面均为石片疤,共6个,剥片方向为同向。石叶的侧缘完整,远端为断口,断口平齐,应为人为截断,截断方式为打击石叶背脊处使其断裂(图三,3)。

由以上分析可得到以下结论。

(1)台面中人工台面较多,表明当时古人类已经认识到利用人工台面进行剥片更易获得较多适合使用的石片,也说明他们已有意识地对台面进行选择和调整。

(2)背面有石片疤的占大多数,且剥片方向以对向居多,说明古人类已能通过对剥片方向和角度的调整来获取更多的石片,大大提高了石核的利用率。同时,这也与该地点石核的剥片方向一致。

(3)石片中自然背面和自然台面较多,几乎占石片总量的一半。较多数量的初级剥片的存在表明古人类曾经对较多带砾石面的石核进行初步加工。

(三)断块

共11件。长21.4—53.3、平均长37.4毫米,宽13—43.2、平均宽28.1毫米,厚3.1—16.6、平均厚9.8毫米,重1.2—33.5、平均重17.4克。原料均为玛瑙。断块占石器总数的28.2%,原料单一,形状不规则,个体大小差异较大,多有人工痕迹,应为剥片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可能与原料解理较为发育有关。11FWB:1,长53.3、宽43.2、厚16.4毫米,重33.5克。表面为石片疤和解理面,可能为剥片过程中形成的废品。

(四)工具

共17件,包括二类(使用石片)和三类工具。

1.二类工具

共6件。均为锤击石片。均为单刃刮削器。可分为直刃、凸刃和凹刃。

1)直刃

3件。长27.2—35.4、平均长31.3毫米,宽22.5—41.3、平均宽31.9毫米,厚5.5—18.7、平均厚12.1毫米,重2.8—32.3、平均重17.6克。刃长15.5—56、平均刃长35.8毫米,刃角23.1°—43.5°,平均刃角33.3°。原料均为玛瑙。11FWB:16,长27.2、宽22.5、厚5.5毫米,重2.8克。形状近似梯形。自然台面,劈裂面半锥体较凸,同心波和放射线不清晰。背面均为石片疤,共5个,剥片方向为复向。以石片较为薄锐的远端作为刃,刃缘较为平直,刃口不平齐,刃长15.5毫米,刃角23.1°。刃缘劈裂面分布大小不一且连续的鱼鱗状使用疤,而背面无疤和擦痕,表明刃的使用为刮、削等的横向运动。刃口中部出现崩损,可能是加工木质、骨质等硬性材料所致(图二,4)。

2)凸刃

1件。11FWB:22,长35.5、宽20.1、厚6.1毫米,重0.5克。原料为玛瑙,形状不规则。打制台面,劈裂面半锥体微凸,同心波和放射线不清晰。背面均为石片疤,剥片方向为转向。以石片较薄的侧缘作为刃,刃缘凸,刃口较平齐,刃长17毫米,刃角31.2°。刃缘背面有使用形成的连续浅平鱼鱗状片疤,推测为加工软性物体形成的(图三,5)。

3)凹刃

2件。长21.1—59.2、平均长40.2毫米,宽21—43.1、平均宽27.6毫米,厚3.5—12.2、平均厚7.8毫米,重1.4—28.6、平均重15克。刃长16.5—25.1、平均刃长20.8毫米,刃角35.2°—42.3°,平均刃角38.7°。原料分别为玛瑙和板岩。11FWB:34,长21.1、宽21、厚3.5毫米,重1.4克。原料为玛瑙,形状不规则。打制台面,劈裂面半锥体凸,同心波和放射线不清晰。背面均为石片疤,共10个,剥片方向为复向。以石片远端作为刃,刃缘凹,为剥片过程中石片远端断裂形成的凹缺。刃长16.5毫米,刃角35.2°。刃缘劈裂面有连续的浅平鱼鳞状使用疤,背面无使用疤和擦痕,表明刃缘的使用可能为横向的刮、削等运动,推测为加工材质较软的物体所致(图三,6)。

由以上分析可知,该地点二类工具具有以下特点。

(1)原料性质较为单一,以玛瑙为主,兼有极少量的板岩。

(2)工具类型单一,均为刮削器,形态大小基本与完整石片一致。

(3)工具平均刃角不超过39°,仍然较为锋利,可以继续使用。说明古人类在选择使用石片时经过精心挑选。

(4)对刃的选择包括侧缘和远端两种,以远端为主,且均以背面带有较大石片疤的边缘作为刃。

(5)在选择刃缘的同时亦对与刃缘相对的把握部位进行选择。适用的刮削器既要有锋利的刃缘,又要有较为钝厚便于把握的部位。该地点刮削器的选择较好地体现了这一原则。

2.三类工具

共11件。原料以玛瑙为主,燧石极少。以块状毛坯为主,兼有少量片状毛坯。工具类型包括刮削器、雕刻器和钻器。

1)刮削器

9件。可以分为单刃和复刃。

(1)单刃8件。原料除1件为燧石外,余均为玛瑙。分为直刃、凹刃、尖刃3类。

直刃2件。长20.1—30.5、平均长25.3毫米,宽19.9一27.1、平均宽23.5毫米,厚4.1—11.5、平均厚7.8毫米,重1.6—7.5、平均重4.6克。刃角36.5°—39.2°,平均刃角37.8°,刃长14.1-15、平均刃长14.5毫米。分别为块状毛坯和片状毛还,采用硬锤直接修理,正向、复向修理各1件,修理部位均为刃缘。11FWB:15,长30.5、宽27.1、厚11.5毫米,重7.5克。原料为玛瑙,块状毛坯,形状不规则。刃缘较直,刃口不平齐。刃长15毫米,刃角36.5°。刃缘复向加工,两侧留有鱼鳞状修疤,一侧连续,另一侧不连续。最大的疤长4.4、宽11.5毫米。修疤共2层,均为直接修理刃缘所致,深浅不一,加工距离为近(图四,1)。

凹刃1件。块状毛坯。11FWB:13,长31、宽31.5、厚9.5毫米,重11.3克。原料为玛瑙,块状毛坯,形状不规则。刃缘较凹,刃口较平齐。刃长21.1毫米,刃角65.3°。刃缘采用硬锤直接修理,复向加工,两侧均有连续的鱼鳞状修疤。最大疤长5.6、宽11.1毫米。修疤共3层,深浅不一,加工距离为近。刃缘两侧保留不连续的鱼鳞状使用疤,可能是加工硬性物体所致(图四,6)。

尖刃5件。分为直凸边和双直边两类。

直凸边2件。长30—35.7、平均长32.8毫米,宽24.6—30.5、平均宽27.5毫米,厚10.1—17.5、平均厚18.8毫米,重8.2—13.5、平均重10.8克。尖角52.7°—73.2°,平均尖角62.9°。原料分别为燧石和玛瑙,均为块状毛坯,采用硬锤直接修理边缘,正向、反向修理各1件。11FWB:5,长30、宽30.5、厚17.5毫米,重13.5克。原料为燧石,块状毛坯,呈三角形。直边长15毫米,为自然边。凸边长25.2毫米,正向修理,背面一侧留有连续的鱼鱗状修疤,最大的疤长6.2、宽13.1毫米。工具的加工距离为近。两个边交汇成尖角,尖角73.2°(图四,3)。

双直边3件。长19.5—26.4、平均长22.9毫米,宽15.9—22.4、平均宽19.2毫米,厚4.9—7.8、平均厚6.4毫米,重1.6—2.7、平均重2.2克。尖角52.4°—74.1°,平均尖角63.3°。原料均为玛瑙,除1件为片状毛坯外,其余均为块状毛坯,采用硬锤直接修理,修理方向包括正向和对向,修理部位为边和把手。11FWB:32,长19.5、宽15.9、厚4.9毫米,重1.6克。片状毛坯,形状不规则。A直边长6毫米,反向修理,修疤呈鱼鱗状,最大的疤长1.1、宽4毫米。B直边长2毫米,正向修理,背面一侧留有鱼鳞状修疤,最大的疤长3.2、宽9.1毫米。工具的加工距离为中。两个直边交汇成尖角,尖角63.5°(图四,5)。

(2)复刃1件。11FWB:6,长31.5、宽28.5、厚11.5毫米,重6.4克。原料为燧石,块状毛坯,形状不规则。复尖,A尖尖角43.2°,由两直边构成。A1边长8.5毫米,A2边长10毫米。B尖尖角36.5°,由直凹边构成。B1边为直边,长8.6毫米;B2边为凹边,长5.1毫米。C尖尖角46.4°,由凸凹边构成。C1边为凸边,长10毫米;C2边为凹边,长11.1毫米。反向修理,修疤呈鱼鱗状,最大的疤长1.1、宽4毫米(图四,2)。

2)雕刻器

1件。11FWB:33,长18.5、宽14.9、厚7.5毫米,重1.8克。原料为玛瑙,片状毛坯,形状不规则。以石片台面一端左右互击,形成屋脊形刃口(图四,4)。

3)钻器

1件。11FWB:38,长30、宽18、厚11.1毫米,重4.4克。原料为玛瑙,块状毛坯,形状不规则。锤击修理,修理部位为一侧边,正向修理,修疤呈鱼鳞状。尖部未发现明显的磨痕(图四,7)。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该地点三类工具具有以下特点。

(1)工具类型多样,包括刮削器、雕刻器和钻器,以刮削器为主。

(2)毛坯以块状毛坯为主,占72.7%。块状毛坯上多带有石片疤,极少带有自然面,表明其应为剥片过程中形成的断块。这可能与该地点原料中解理裂隙发育有关。

片状毛坯多形体较小,背面布满石片疤。表明在原料质地较差、难以剥下较多较合适的石片时,古人类多使用剥片过程中形成的断块。

(3)修理方法均为硬锤直接修理。修理部位以修理刃缘为主,修形和修把手极少见。这可能与较多使用块状毛坯有关。修理方向包括正向、反向、对向和复向,以正向修理为主。修疤多呈鱼鳞状,加工距离近。

(4)刃缘形态多样,直刃、凹刃、凸刃和尖刃均有发现。表明古人类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打制出合适的刃。

三、结语

(一)石器工业特征

(1)石器原料种类较为单一,以玛瑙为主,其余按比例依次为燧石、蛋白石和板岩。原料形体均较小,且解理裂隙极为发育,剥片过程中对石片形状的控制较差,无法剥取较多适合使用的石片,同时产生大量断块,进而导致工具形体较小,且毛坯多为块状。石器的自然面并无流水作用的磨蚀(图五)。

(2)根据石器的重量,大致将石器划分为小型(≤50克)、中型(>50,≤100克)、大型(>100,≤200克)和特大型(>200克)4个等级。总体来看,石器重量均小于50克,平均重7.3克,应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东北地区细石器工业类型。这可能与当时气候干凉的草原环境和以狩猎为主的经济形态有关。此外,这与石器原料形体较小且解理裂隙发育不无关系。

(3)石器类型丰富,包括石核、石片、工具和断块。三类工具和断块数量最多,各占28.2%;其次为石片,占25.6%;再次为二类工具,占15.4%;石核数量最少,占2.6%。工具类型多样,包括刮削器、钻器和雕刻器(图六)。

(4)石核数量较少,仅发现1件。原料为玛瑙,近似锥形,采用锤击法剥片,打制台面。剥片过程中石锤的着力点多在石片疤边棱与台面相交处,利用石片疤的侧棱对石片形状的控制进行剥片。从石核上保留的石片疤来看,多数呈长条形,但两边多不平行。而这种类似石叶技术的剥片方法的使用以及发现的石叶表明石叶技术的流行,也说明古人类已经能够利用先进的技术来弥补原料质劣的不足。

(5)石片数量较多,占石器总数的25.6%。依据形态可分为完整石片和断片。剥片方法均为锤击法。根据石片台面和背面特征关系,可将完整石片分为5种类型。台面以自然台面为主,其次为点状台面和打制台面(图七);背面既有砾石面也有剥片疤的占多数,均为石片疤的次之,均为自然面的最少(图八);剥片方向以复向和对向居多,其次为同向剥片。这表明古人类在剥取石片时直接以自然面作为台面进行剥片,之后以其剥片面作为台面进行剥片。同时,对核体进行不同角度的剥片,以期获得较多石片。尽可能地剥取石片,在其中挑选较为合适的使用,这是在原料质地较差的情况下采取的以量补质原则的体现,也是古人类因地制宜、因材制宜的体现。

(6)二类工具类型单一,均为刮削器,数量较少,占工具总数的15.4%。根据刃缘的数量和形态可分为单直刃、单凸刃和单凹刃三类。刃角较小,平均刃角不超过39°,刃缘锋利。刃缘多较平整,使用疤呈鱼鳞状,深浅不一,个别出现崩损,多分布在刃缘一侧,推测加工的物体以软性材料为主,且多为横向的刮、削运动。

刃缘的选择包括石片侧缘和远端,以远端为主。对于长宽型石片多选择侧缘作为刃,而对于宽长型石片多以石片的远端为刃。此种选择既便于使用时把握,又与剥片时力的传导导致长宽型石片侧缘多较薄锐,远端则多外翻或呈羽状,不适于直接使用有关。而宽长型石片远端多较整齐锋利,侧缘则多较短较钝厚。对于长宽较均衡的石片亦多选择远端为刃,而将较为钝厚的台面部分作为把握部分,手感较好,便于使用。

(7)三类工具毛坯以块状为主,其次为片状毛坯,占工具总数的28.2%。工具类型包括刮削器、尖刃器、雕刻器和钻器。

刮削器刃缘的修理方向以复向修理为主,修疤多达3层,鱼鱗状,加工距离为近。刃缘形态多较平齐,平均刃角51.5°,使用疤呈鱼鳞状,多不连续,两面分布,推测多用来加工软性物体。

尖刃器占主体地位,占三类工具总数54.5%。修理方法均为硬锤击修理,修疤较深,形态以鱼鳞状为主,也有阶梯状。修理部位以修理刃缘为主,修形和修把手极少见。这可能与较多使用块状毛坯有关。修理方向包括正向、反向、对向和复向,以正向修理为主。修疤的形态主要为鱼鳞状,也有阶梯状。尖刃器包括单尖和复尖,平均尖角63.1°,组成尖角的两边多经过修理,以正向修理为主,兼有反向修理。以剥片过程中形成的三角形断块为毛坯,利用自然形成的尖,修理尖角的两边或一边组成尖刃。

雕刻器为片状毛坯,利用石片台面的一段左右互击,形成屋脊形刃口。

钻器毛坯为块状毛坯,锤击法修理形制,对自然尖稍做修理便加以利用。

该地点三类工具修理较为简单,无较为固定的修理模式,缺乏预先的规划和设计。对工具的形制无较为规整的修理,刃缘的修理多数无序,缺乏明确的计划性,仅以能使用为目的。总体来看,该地点工具的修理只是权宜性的,仅用来解决临时性的需求。

(二)与周边遗址关系的对比

该地点发现的石器原料以玛瑙为主,兼有蛋白石、燧石、板岩。石器以小型和微型为主,剥片方法均为锤击法,不见砸击技术的出现。工具类型多样,刮削器占主体地位,其次为雕刻器和钻器。修理方法为硬锤直接加工,以正向修理主,兼有反向、复向和对向。石片之中也有细石叶发现,但并未发现细石叶石核以及以细石叶为毛坯的工具,说明细石叶技术及其产品在石器组合中占据次要地位。工具毛坯以小型、微型石片及断块为主。工具组合中刮削器占据主要地位,而其中尖刃器数量较多,这也是东北地区旧石器时代晚期细石器工业类型的普遍特点。

综合来看,其石器工业特点符合以大布苏地点为代表的细石叶石器工业,因此可将其归人东北地区细石器工业类型。然而该地点工具中块状毛坯占主要地位,无细石叶石核以及间接剥片和修理技术的存在,与本地区典型细石器工业有较大区别,而较多地继承了旧石器晚期小石器工业的特点。从工具组合、剥片方法、形体大小等方面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凌源西八间房地点、沈家台地点不同。

该地点的时代应处于末次冰期盛期之前,晚于凌源西八间房地点与沈家台地点,而早于大布苏地点。

(三)地点性质

该地点发现的石器工具小型化,属于细石器工业。工具毛坯中块状毛坯数量较多,应与原料解理裂隙发育有关。工具的修理简单,一般只修理刃缘,而修形和修把手极少见。从加工程度来看,多数只经过简单的修理,为权宜工具,基本不见精致加工;从工具组合来看,刮削器占据主体地位,其中尖刃器数量亦较多,不见砍砸器等,均与东北地区以狩猎为主的细石器工具组合相似。

此外,小型尖刃器功能以戳刺为主,其次为钻孔和刮削,且戳刺和钻孔为尖刃器所特有的功能。表明此类小型工具适用于以狩猎为主的经济形态。

从周围环境来看,该地点位于界河Ⅲ级阶地上,北、西、南三面均为丘陵,东侧为界河。界河以东地势平坦,视野开阔,且背风向阳,有较为平坦宽阔的活动面。此外,附近有包括界河在内的多条河流,不仅取水方便,而且为狩猎、捕捞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是人类活动的理想场所,应为一处狩猎或生活的临时营地。

(四)年代分析

该地点位于界河Ⅲ级阶地上,石器采自基岩风化壳上,不见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遗物。石器形体较小,原料以玛瑙等为主,工具组合中以刮削器和尖刃器为主,与本地区旧石器时代晚期细石器特点基本一致,其年代应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

附记:本文是沈阳早期古人类探源课题项目成果之一,也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批准号:11JJD780001)研究成果,并得到科学基础性工作专项“中国古人类遗址、资源调查与基础数据采集、整合”(2007FY110200),“吉林大学‘985工程’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