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史前葬仪中的社会、观念与权力》一文中,我们曾经对中国新石器时期晚期以来各地区大型墓葬的葬仪进行过比较,发现良渚大型墓葬的埋葬仪式与其他时期以及其他地区都有很大的不同,但言未尽意。今特选出其中大汶口文化大型墓葬与良渚大墓的葬仪再行对比,一来是由于大汶口中晚期与良渚文化同时,这个时期是目前所知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的顶峰时期,但同时期除了这两个文化,其他地区还没有发现可以比较的大型墓葬;二来是两个文化相邻,彼此间有频繁的文化交流,但大型墓葬的葬仪却有相当大的区别。在现有资料中,史前社会权力形态在大型墓葬的葬仪中有着最为直接的展现,比较大汶口和良渚文化大型墓葬的葬仪,可以在相互印证中窥见这个时期社会政治观念之一隅。

一 大汶口中晚期大型墓葬的葬仪

学界公认的大汶口文化中期大型墓葬当属新沂花厅北区的几座,此外,泰安大汶口遗址第一次发掘墓地和邹县野店墓地则有分别属于大汶口文化中期和晚期大型墓葬,晚期的莒县大朱村和陵阳河遗址也是规模比较大的。这些大墓墓穴都是长3米、宽2以上,墓穴内均有木材搭建的椁室,有的在椁内还有木棺,随葬的大量物品分布在棺内、棺椁之间和椁外。我们在《大汶口大型墓葬的葬仪》一文中对这些墓葬进行了分析,现将结论撮要介绍如下。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的墓葬之被区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是《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首创的分类,此后被大汶口文化发掘报告和研究所沿用,尽管每个遗址或墓地被划分为这样三类的标准不尽一致,但大体相差不多。大型墓葬只见于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聚落所代表的大规模社群当中,花厅、野店、陵阳河都有大中型墓葬和中小型墓葬分布在不同葬区中的情况,花厅的发掘北区还有大型墓葬集中的葬区,可以看做是宗族中还有传统的上层家族的存在。但大、中、小型墓葬并非截然可分,也没有某一墓地或葬区完全是某一类墓葬的情况。

▲ 大汶口墓葬分布图. (据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济南市博物馆,1974,图二)

大汶口中期的大型墓葬规模最大的是花厅M50,墓穴长度可达5米、宽3米,墓穴长度达到4米以上的在花厅、大汶口、野店和陵阳河都是比较常见的。大型墓葬一般有棺有椁或至少有椁室,随葬器物则同时见于棺内、棺椁之间和椁外,不同位置的随葬品有不同的含义。棺内出现的靠近墓主的随葬品大都是墓主入殓时穿戴的饰物以及手握的武器等,也许就是墓主生前的“礼服”和仪仗,与其他随葬品含义不同。当然有些墓葬棺内或椁内也还有其他一些器物必须具体分析。棺椁之间或椁外是真正的随葬品,看起来是下葬时有意放进去的。

▲ 大汶口M10平面图(据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济南市博物馆,1974,图一七)

晚期规模最大的M10墓室长4.2、宽3.2、深0.36米。椁内中央挖有一个长方形浅坑,坑内墓主为一50-55岁女性,身上有厚2厘米的黑灰,应为衣着或覆盖物,头上佩戴象牙梳,额上有一串石片串饰,颈部佩戴石管串饰,胸前还有一串绿松石片串饰,右臂佩玉环,手握獐牙。右股处有一玉钺,右膝旁出一骨雕筒,左肩处有一小石钺。墓主头上方浅坑稍稍宽出,里面有一组成对的小型白陶鬶和黑陶有盖鼎、壶、盉、杯,共11件,应当是一套热饮器具,但为明器。浅坑之上的椁内墓主左右两侧对称放置了各一对形制完全相同的彩陶背壶和黑陶杯(浅坑内墓主左膝旁和脚下的两只器盖应当就是这两件杯的盖子,可能移动了原来的位置),墓主左侧和左上方有两片朱红色土,应当是两件彩色木器(漆器?)的痕迹,墓主头上方有两件象牙雕筒。值得注意的是,椁内除了墓主身上穿戴之物外,其他随葬品几乎都是成对的。椁外随葬品多放置在东西两端,从报告所发照片看,这些器物大多低于椁顶,如果确实这样,就只能解释为是在墓葬填土的过程中陆续放入的。这里的4件宽肩白陶壶中有3件放置在墓穴东北、东南和西南角,高出椁顶,另1件在椁室西北角。西端分三层放置了一个猪头和大量陶器,其中一、二层主要是瓶,三层有鼎、豆、壶、罐、瓶、盖。东端南部有一组红陶罐、白陶背壶和高柄杯,东南角还有一堆鳄鱼鳞板、一堆兽骨和一个玉指环。东端北部有一组白陶高柄杯、背壶、黑陶杯和豆等陶器,以及猪头和猪骨。

▲ 大汶口M10部分随葬器物(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济南市博物馆,1974,图一七)

大型墓葬的墓主在入殓时的衣物只有大汶口M10还能看见厚厚的朽灰,其他已经不存。墓主身上的饰物也以大汶口M10和花厅大墓最为繁复,大汶口M10有束发骨梳、发饰或额饰、项饰、挂饰(胸前)以及腕饰,花厅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只是饰件有来自良渚文化传统的玉器,更为精美。墓主配备的随身用器有一类是武器,花厅为钺和刀,其他地点的大墓为钺,还有弓矢,也有不少大墓没有武器,不知是出于性别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陵阳河、大朱村墓主还随葬陶号角,与钺一起放置在腰腹部,可见也是与武器配套的器物,显示大墓墓主具有号召能力或权力。另一种是大汶口、野店和陵阳河都能见到的象牙(或骨)雕筒以及手握的獐牙,花厅还有少量的玉琮,有研究者已经对这些器物做过解释。

大型墓葬以棺椁区分的葬仪空间中,椁内随葬品在花厅和大汶口最大的墓葬中都有明显的两套,一套是放置在头侧和身侧的精美的杯和壶,为饮器,花厅用嵌玉杯,大汶口M10是彩陶壶,在陵阳河和大朱村这套器物是墓主身上大量的厚胎高柄杯和薄胎镂孔高柄杯;另一套是放置在墓主头上或脚下的普通的盖鼎、壶、鬶、盉、杯等饮具。以前一带盖杯和壶的配套以及后一套中的盖鼎、鬶、盉等器物来看,前一套饮具在生活中是呈现在宴饮场所的饮具,后一套则除了饮具外还有加热饮料的器具。大汶口M10不论前一套还是后一套都是成对的,野店、陵阳河和大朱村的饮器则是大量的高柄杯,象征的都应当是大量可以用于宴享请客的器物。总之靠近墓主的是“饮”的主题。

大墓的椁外一般都放置有整猪、猪头或猪下颌骨,其中的猪头无疑是整猪的替代品,下颌骨则是猪身上可以长期保留下来的各类器官中体量最小且具有唯一性的部位,显然也是一个个体的整猪的标志物,这些都应该是拥有大量肉食的象征。一些大型的壶、瓮、大口尊(缸)、鼎、盆等器物也都放置在这个位置,显然也是拥有食物或具有储藏、加工或分配食物能力的象征。显然这个位置随葬品强调的是“食”的主题。而椁外也还有一些零散的成组器物与椁内雷同,如花厅M50的玉串饰,大汶口成组的陶器和猪下颌骨,则可能是来自其他家族的助葬馈赠品。大汶口、野店最后在椁外墓葬四角放置陶器的葬仪,说明椁外随葬器物的放置也是有规矩的,不能随意而为,这也可为椁外一些零散的猪下颌骨、器物或成套的器物应当是助葬品的判断做一注脚。

仅就体量来说,花厅北区大墓是目前所见整个大汶口文化墓葬中规模最大的,实际上也是大汶口中晚期其他地区所未见的。加之有8座墓葬中有殉人,就更成为了时代的异数。尽管花厅大墓殉人的身份和来源还有待求证,但仅就殉人在墓葬中的位置来看,明显是与墓主不平等的,也是中小型墓葬中所不见的,可以作为社会分层的证据。花厅大墓随葬品中不仅有来自良渚文化的玉佩饰和玉琮,还有来自苏皖地区执刀为武器的传统,这样的习俗应当是同时期的薛家岗文化或良渚文化一系,可见花厅上层具有利用远距离仪式增加自己威望的能力。大汶口文化中期是否还有比花厅更大的聚落还不是很清楚,但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大汶口遗址应当不会比花厅遗址小,而大汶口晚期墓葬最大的M10规模并没有花厅大。

二 良渚大型墓葬的葬仪

良渚文化墓葬通常被分为很多的等级,但不论如何划分,良渚遗址群中的瑶山、反山和汇观山都是公认的最高等级墓葬。这是因为第一,这三处墓地的墓葬墓穴规模比较大,随葬器物比较多也比较特殊;第二,这三处墓地都在目前所知良渚文化中心遗址---良渚遗址群中;第三,这三处墓地都建在利用不同颜色的土壤和石头砌成方形的“祭坛”之上,因此所谓“祭坛”应当与墓地有关;还有第四,就是这三处墓地的良渚遗址群中的位置也还是很特殊的,其中瑶山位置偏远,位于遗址群东北北部苕溪以北的山麓,汇观山在遗址偏西汇观山顶,这两个位置的意义一时难以评价。而反山位于城内莫角山西北角,是个显著的位置,应当与城内莫角山上居住的高等级族群有密切的关系。在年代上一般认为瑶山墓地年代最早,但与反山年代最早的墓葬时间略有交错,而汇观山与反山年代相当。

▲ 瑶山祭坛与墓葬分布图(据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图四)

瑶山墓地完整揭露了南北两排共12座墓葬,体量最大的M9长4米、宽2米左右、残深1.3米;稍小一些的M10、M11、M7等墓口长3米多,宽在1.5-1.7米之间;最小的M5长2.4、宽0.79米。但像M5这样的小墓同时也比较浅,残深只有0.34米,因此所谓墓穴也许只是木棺的位置。看来,3米多的长度是这批墓葬平均的体量。这批墓葬多数残留有木棺的痕迹,有些还有存在木椁的迹象,如M2填土呈“回”字形,M4接近墓底有二层台等,但多数墓葬没有留下或清理出这样的证据。根据如M2墓底弧凹棺板形状可以推测出木棺为独木棺,只是多数墓葬的形制并不明确。但凡是有木棺痕迹的墓葬随葬品都在棺底部的木棺范围内,因此可以知道随葬品都出自棺内,一些没有明显木棺痕迹的墓葬,其随葬品也均处在墓穴中部墓底长方形的一片区域内,可以有理由地确认同样是在棺内。

瑶山墓葬随葬品由于大都出自棺底,非常接近下葬时的位置,因此看起来就非常有规律,所以尽管没有人骨保存下来,发掘报告也还是据以复原了葬仪很多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依据冠状饰、三叉形器以及与玉璜、玉钺等器物之间的相对关系,可以确认所有墓葬的头向均朝南;其次是在南北两排墓葬中,南排墓主头戴由三叉形器和成组锥形器组装的头饰,北排墓主佩戴璜和圆牌组成的挂饰,南排墓主随葬玉石钺以及玉琮,北排墓主则没有,显然这样的差异可能是由于墓主性别身份的不同,而最有可能是北排墓主为女性,南排墓主为男性。有研究者认为瑶山墓地所葬应为某个权力集团几代掌权人物而非整个家族的全部人员。

▲ 瑶山M4平面图(据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图六六)

南北两排墓葬所出随葬品主要是玉器,其次为陶器和石器、还有个别嵌玉漆器,但玉器中数量最多的如串饰、冠状饰、三叉形器、锥形器、璜等其实都是墓主穿戴的装饰品,与其他如武器--钺、工具、陶器、嵌玉漆器、石器等随葬品不是一类东西。其中北排墓葬中间的M11规模最大,墓主穿戴最华丽、随葬品也最多,M5则最小、随葬品最少。M1、M4、M14、M6为中等,墓主穿戴几乎一样,都是头插冠状饰(玉梳背和有机质梳子),额部饰由玉璜和珠管组成的串饰,胸前挂玉璜和珠管组成的串饰以及成串的玉牌,两腕戴有玉镯,手部都各有1件玉锥形器。脚下放置一套3-4件陶鼎、豆、罐、缸,个别墓葬在脚下还出玉纺轮和珠子。M11虽然出有单件计500多件玉器,但穿戴的基本物件与上述墓主是完全一样的,只是更为繁复罢了,如额饰串珠玉璜就有两三套,上身所挂珠管串和玉牌难以计数,两臂戴有玉镯各4件,脚下陶器一套7件,有鼎2、罐、豆、缸、甑、过滤器各1件。此外脚下还有玉纺轮、手柄和弹形器等工具。M5的墓主没有玉璜和玉镯。

▲ 瑶山M4随葬器物(比例不同)(据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图六五、六七-七四)

南排墓葬除M12器物为收缴以外,其余为发掘出土。M2、M7、M9、M10规模稍大,M3和M8规模稍小,随葬品也要稍少一些。M3和M8墓主的装束是一样的,发插玉背梳,头戴三叉形器和玉锥形器组成的冠,胸腹部有玉珠管串,手臂有玉镯,身侧有玉石钺各1件,脚下放置一套陶器4件,为鼎、豆、罐、缸。M2、M7、M9、M10墓主的装束也基本一样,但胸腹部都还有玉琮,头上方都还另放置有一串珠管串,有的还似有额饰(M7),脚下除一套陶器外,M7还有嵌玉漆盘1件,M9还有嵌玉漆杯1件。

▲ 瑶山M9平面图(据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图一三九)

▲ 瑶山M9部分随葬品(比例不同)(据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图一三八、一四〇-一六〇)

反山墓地主体由9座墓葬组成,也分南北两排,北排有M18、M20、M22、M23等4座,南排有M15、M16、M12、M17、M14等5座。其中规模最大的M20和M23长度有4米,宽近2米,残深1米多。最西边两座M15、M18最小,长度不足3米。其他墓葬长度也大都在3米多。几乎所有墓葬都可以确认有独木棺,只是在“棺床”外墓底还见有合围的一圈沟槽,应当是存在有椁的证据,围沟与棺之间距离很近,几乎是紧贴的。依据残存人骨迹象和随葬器物之间的关系可以知道墓主头向南,与瑶山是一样的。

▲ 反山墓地墓葬分布图(据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5,图四)

反山发掘注意了随葬器物出土的位置,发现绝大多数随葬品均出于棺内,但也有少数墓葬发现有出于棺盖之上的器物,其中最为明确的是M20,它是反山墓地中出土玉器种类最为齐全,件组数量最多的一座墓葬,编号随葬品206件(组),单体数量为586件。棺上头、中、尾端各出1件柱形器,北端出有象牙器9件和盛放在一件漆盘中的玉璧2及串饰1。再有就是M23和M14,也发现了与M20类似的3件柱形器在棺上相同位置。其他墓葬是否也有类似现象就不是很明确了。棺上面的等距3件柱形器难以解释,所谓象牙器很可能是权杖一类东西。漆盘盛装的玉器也许是助葬品。

反山墓葬棺内所见器物就其大宗种类来说,只有玉璧不见于瑶山,壁、钺的数量比较多,其他与瑶山几乎没有什么差别,葬仪的内容也是完全一样的,也可以从墓主穿戴饰物及其他随葬品看出性别差异,只是反山女性墓只有M22和M23两座,而且M23还出了玉琮。规模最大的男性墓M20发插玉冠状背梳,头戴三叉形器和锥形器组装的冠,头有上方有珠管串和半圆形器,身上有多串珠管玉串。右手处有3件玉琮,左肩有一柄玉钺。身侧有端饰29件,已经不知属何种器具,身上覆盖了玉璧41件,石钺24件。脚下有陶器鼎、罐各1件。女性墓以M22为例,墓主头插冠状背梳,额饰珠串璜,胸前有珠串璜和一组6件牌饰,左手有3件、右手1件玉镯,左手处还有锥形器1件,右手处有玉鱼和嵌玉囊形器各1件。上身左右还各有玉璧1件。头上方有嵌玉圆盘、玉璧和带盖柱形器各1件。腿部有嵌玉漆器和珠串,脚下一套陶器豆1、罐2、鼎1、甑2、过滤器1件,以及玉纺轮1件。规模最小的M18、M15随葬品最少,墓主头上只有冠状器和锥形器,上身有珠管串饰,M18手臂处有钺、琮各1件,M15有石钺3和玉镯1件。脚下都是一套陶器,鼎、豆、罐、缸各1件,M15还有玉璧1件。

汇观山清理了墓葬4座,都已经不同程度被破坏,但可以看出墓主头向均朝南。保存较好的M4长4.75、宽2米多。有清晰的棺和椁的痕迹,棺椁间有比较大的空间,但只在墓主脚下棺椁间随葬有4件一套陶器。其他随葬器物均在棺内,葬制一如瑶山和反山男性墓,只是随葬有48件石钺。

良渚遗址群以外良渚文化规模最大的墓葬为江阴高城墩M13,该墓长4.6、宽3.2米,墓穴内搭建了椁室,紧贴椁内放置船型棺,棺椁之间没有特别的空隙,随葬器物大多应在棺内。

三 比较与讨论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与良渚文化同时,其中中期花厅墓地相当于良渚文化早期,与瑶山墓地同时,反山、汇观山则相当于大汶口晚期偏早阶段。两个文化区域邻近,但代表社会上层的大型墓葬在葬仪方面既有相似的一面,同时也有很多的不同。

目前所见,不论花厅、大汶口还是陵阳河的大型墓葬的都位于聚落的最高处,应当是该聚落中茔地的最好位置,因此具有唯一性,大汶口、野店与陵阳河的大型墓葬并不独立存在,还与其他中小型墓葬葬在一起,但花厅似乎有大型墓葬的独立茔地。而反山、瑶山和汇观山在良渚遗址群中都有独立的茔地,瑶山和汇观山的位置难以评价,反山就位于良渚古城中心大莫角山居住址的西北角,位置特别重要,同时反山也是目前所知良渚规格最高的墓地。只是瑶山、汇观山就墓地规模与葬仪规格来看并不比反山低多少,因此反山是否具有像花厅和大汶口那样的唯一性就很难说,何况良渚遗址群中还有很多其他地点也还有存在大型墓葬的迹象。花厅和大汶口遗址都不足百万平方米,而良渚遗址群则有40平方公里,相差不可以道里计。良渚遗址群中是否还会有更大的墓地和墓葬没有发现实在是难以定论。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大型墓葬的墓地都还有一些所谓中型墓葬埋入,大汶口遗址的墓地更是有上百座墓葬,还可以区分出不同的家族茔地,可以说即便是大型墓葬也是以家族这样的继嗣群体为单元的,一个家族茔地内部规划就不是很严格了。但良渚遗址群中的反山、瑶山和汇观山墓地则有不同,瑶山墓地墓葬分为南北两排,北排为女性墓,南排为男性墓;反山虽也分为两排,但仅有北排两座墓葬墓主为女性装束,显然不像是葬入了家族的全体人员。以至于有研究者认为瑶山和反山墓地所葬应为某个权力集团几代掌权人物而非整个家族的全部人员。因此等级观念在良渚埋葬制度中更为凸显。

以大型墓葬个体的体量来看,大汶口中晚期花厅等大型墓葬较之良渚瑶山、反山和汇观山大墓要大一些,随葬器物也更为丰富,花厅还有来自远途交流的玉器等物品,良渚大墓则不见。瑶山、反山大墓墓穴空间普遍偏小,虽然也具备棺椁,但棺椁几乎是紧贴的,椁室也是紧贴墓壁,棺椁间以及椁外几乎没有放置随葬品的空间,随葬器物绝大多数都只放置于棺内。只有汇观山M4棺椁之间放置了一套陶器,但那也是与其他墓葬在棺内墓主脚下放置一套陶器形式的变体。不像大汶口中晚期大墓墓穴空间大,棺椁之间以及椁外都预留了空间并且也都放置了大量的随葬品。因此可以说两者在墓穴中建筑椁室、预留空间的理念上是完全不同的。

实际上,瑶山、反山和汇观山墓穴之下所见的葬仪也只相当于大汶口大型墓葬的棺内部分,完全没有大汶口大墓棺椁之间和椁外的仪式内容。瑶山墓葬不论男女在棺内所见的随葬品大多都是墓主的装殓物品,有发饰、额饰、头饰、胸前佩饰、腕饰和手握的锥形器,男性还手执玉钺,这些很可能也是墓主生前的礼服和仪仗,只有玉琮还难以确认用途,有的可能也是手镯。真正能称为随葬品的一般就是脚下一套陶器,有时还有纺织机具等工具,男性墓葬在头上方还另随葬珠管串。这些器物完全都是个人用品。反山和汇观山葬仪也基本一样,只是出现更多的玉璧和玉钺,可以算是随葬品,还有就是反山M20在棺外放置了象牙器和漆盘盛装的玉器,是个例外。大汶口大型墓葬的棺内大致也一样,墓主装殓的情况有的与良渚大墓几乎一样,如大汶口M10为女性,发插象牙梳,额饰石串,颈部和胸前各有串饰串饰,右臂佩玉环,手握獐牙。花厅M20墓主为男性,头上有7件玉锥形器,颈部有2串珠串,腕戴玉环,手执石钺。只是大汶口男性墓棺内还多见弓矢和大刀。但也有例外,如大汶口M10的女性墓主就随葬了玉钺,不像瑶山和反山葬制那么严整。而大汶口大墓棺椁之间和椁外随葬那些成组、成对的酒器,大量的食器和食物则根本不见于良渚。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良渚上层权力人物下葬时的衣饰、武器和用具华贵,甚至连装殓饰件和仪仗的细节都十分接近,但葬仪的核心内容却有根本的不同,大汶口大墓利用棺外的空间随葬了很多其他与饮食相关的器物和食品,葬仪的主要内容表现的是宴享的能力和财富的拥有以及助葬品的丰富,其核心展示了社会权力的来源是依赖社会关系的维系。大型墓葬在大汶口文化不同聚落和不同区域间的极大相似,说明当时的社会上层的丧葬观念以及保持社会权力的信息交流频繁,而不仅仅是利用远途贸易的奢侈品以显示其社会地位。在花厅北区墓地这样的大型墓葬集中在一个葬区中,说明当时社群中有某一家族长期拥有社群的社会权力,而大汶口大型墓葬在墓地的不同葬区都有所出现,说明社会权力在宗族或氏族的不同家族间有所转换或至少并没有长期集中在某一家族中。各聚落和墓地大型墓葬所在的葬区中都有中型墓葬甚至是小型墓葬,而中小型墓葬也都部分随葬大墓所见的从衣饰、武器到猪下颌骨及各种饮食器具,只是质量没有那么华丽,数量没有那么多,葬仪中没有财富和宴享能力的显示而已,至少从葬仪上看不出有社会阶层的划分。只有花厅的情况比较特殊。而良渚这样的大墓在设计理念上就没有考虑墓主个人物品以外随葬品的放置的空间,除了棺内墓主个人用具外可以说几乎没有其他随葬品。与普通墓葬的区别主要在于衣冠和武器的华丽精美,以及装饰用玉的数量大。葬仪中只见个人身份的显示,完全没有宴饮等其他的仪式,除了尚武之外,所展示的权力形态与大汶口文化完全不同。不过,从瑶山、反山和汇观山墓地整饬的墓位排列来看,良渚葬仪更强调了社会阶层的区分,其社会联系应当是通过墓地之间的差别来体现的。此外,多数研究者还由琮、璧等不明功用器物的随葬推测良渚文化的社会权力属于“神权”,果真如此的话,当然也可以解释为葬仪中没有展现世俗的社会关系。

▲ 大汶口M2005平、剖面图(据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1997,图八〇)

▲ 大汶口M2005部分随葬器物(据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1997,图八一)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大型墓葬的葬仪直接来自大汶口文化早期的传承,目前所见大汶口早期大墓也出自大汶口遗址。大汶口早期聚落中发现有规模比较大的墓葬的茔地。其中形制最复杂大墓也有棺椁,最大的M2005和M2007长度都在3.5米左右。M2005墓穴内空间被分割成棺内、棺椁之间和椁外三个部分,棺内的墓主除头戴束发器、手握獐牙外,随葬品就是手执钺或杖,身边还有弓矢;棺椁之间有三组器物,一是左上角的一组高柄杯和觚形杯,外加一只鼎,显然这是一组饮器;二是稍靠下的一组盖鼎、豆、壶、三足钵、三足碗等陶器,是一组食器;三是右侧单独的一件壶。椁外放置的器物均为三足盆和豆,多盛有肉食,分放成四组。这样的葬仪与大汶口中晚期大墓的内容基本一致。而与大汶口早期同时的良渚文化前身崧泽文化大墓发现于张家港东山村,这里9座大墓也有独立的茔地,墓穴内发现有清晰的棺或椁的痕迹。其中M91发表了全部的资料,棺内墓主位置在穴底正中略偏西,左腕戴玉镯,腹部放置玉钺1件,左右手处各有1件石锛,这些器物应当是墓主的随身穿戴手执之物;墓主头上和脚下分别放置了玉镯和玉环共11件,估计也应在棺内;墓主腿上和脚上分别有豆1和匜1件,这两件器物或许在棺内,当然也可能是从棺上塌入棺内。棺外器物有三组,一组在墓主右侧与墓壁之间,自上而下依次有盖鼎1、盖罐2、觚形杯2(有盖?)、玉环1、盖鬶2、罐4件,这一组器物除盖鼎和玉环外,其他都成对,大致是一套饮器;一组沿墓穴左上部排列,计有罐2、甑1、盖鼎1、豆3件,是一套食器;墓穴左下角有盖鼎和缸各1件以及兽骨若干,是食物食器一类。这样的葬仪与大汶口文化显然是一样的,而与良渚遗址群中的瑶山、反山和汇观山有很大不同,这就说明良渚大墓的葬仪显然是进入良渚文化时期以后才出现的一种创新形式,代表了社会权力从观念到形式的一种转变。

▲ 东山村M91平面图(据南京博物院、张家港博物馆,2010,图二)

▲ 东山村M91随葬玉石器(原图八)(据南京博物院、张家港博物馆,2010,图二八)

▲ 东山村M91随葬陶器(部分)(据南京博物院、张家港博物馆,2010,图三-七)

四 结语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良渚文化时期是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中特别引人关注的时段。大汶口文化在这个时期聚落规模增大,但作为社会权力指标之一的大型墓葬的葬仪却基本没有变化,一直以展示社会关系的维系为核心内容,而这种葬仪在之前乃是在大汶口文化和良渚文化所在地区普遍的形式。而良渚文化特别是其核心良渚遗址群在这个时期出现了占地面积达300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址,遗址群的面积更达30-40平方公里,规模堪比殷墟。遗址群中大型墓葬的葬仪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等级分明,强调权力继承的瑶山、反山和汇观山墓地。只是这三处墓地墓葬的葬仪却是极端的个人化,与大汶口突出社会联系的程式完全不同,因此其社会权力形态也应当有所不同,乃是一种创新的形式。因此可以有理由地推测,良渚遗址群所在的良渚社会乃是一种创新的形态。

以殷墟为代表的商代社会是王权国家,王权在意识形态上被树立为最高的社会权力,商王世系由祭祀系统不断强调,在考古遗存上则还有殷墟西北岗王陵墓地可为印证。由于传说中的夏代也有王的世系流传下来,所以夏代也应当已经是王权国家。年代更早一些的大汶口文化聚落、大型墓葬的茔地以及葬仪显然都不是这样的社会形态。大汶口文化没有任何一个聚落的规模可以和殷墟相比,但大墓葬仪所表现出来的社会观念却与商周是一脉。良渚遗址群的规模与殷墟相当,大型墓葬瑶山、反山和汇观山墓地的规制也很像西北岗,但这三处墓地规模都很小,也没有任何一处墓地像西北岗那样是唯一王陵的绝对证据。因此,如果良渚遗址群中再没有更大规模的墓葬被发现的话,良渚遗址群的社会权力形态或许与王权国家有所不同,至少不是夏商那种王权国家。

(作者:张弛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