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著名考古学家张忠培先生逝世,先生学术思想博大精深,为中国考古学开辟道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今年是张忠培先生逝世5周年,特转此文缅怀张忠培先生,追忆先生的考古人生,学习先生致学之风。

▲ 张忠培先生在泉护村考古发掘现场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开发黄河水利和根治黄河水害,国家出台了《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报告》,规划自1955至1967年,在黄河干流上修建三门峡、刘家峡两座综合性枢纽工程,青铜峡、渡口堂、桃花峪三座灌溉为主的工程。

依照黄河治理规划,三门峡水利枢纽于1957年开工,1960年基本建成蓄水,淹没区涉及陕西、河南、山西三省的潼关、朝邑、华阴、华县、大荔、三门峡市、灵宝、陕县、平陆、芮城、永济等11个县市。为了抢救淹没区的文物,文化部文物管理局和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专门成立了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负责库区的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时任考古研究所副所长的夏鼐先生担任工作队队长,考古工作人员由文物管理局和考古研究所组织,除两家单位的相关人员外,一些高校的进修教师、实习师生和水库所在地区文物部门的干部,也加入到了这场轰轰烈烈的考古工作中。

三门峡库区的考古调查工作是1955年开始的,1957年,在调查工作告一段落后,各调查组合并,转变为按省划分的分队。从以往的资料看,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各分队一般都是以省划分的,但华县队是个例外,它是其中唯一一支以县命名的分队。

华县队的成立,不仅是三门峡水库建设的需要,更与当时的形势有关。据《华县泉护村》介绍,“1958年,全国掀起大跃进的高潮,考古学界提出了建立马克思主义的中国考古学体系的奋斗目标。在此形势下,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在‘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指引下,组成了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陕西分队华县队”。

当时正师从苏秉琦先生、林耀华先生读副博士研究生,年仅24岁的张忠培与北京大学的高明、杨建芳、李仰松、白镕基等先生一起负责了华县队的工作。

华县队虽是在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陕西分队直接领导下开展库区考古工作的,但实际工作和各项事务都较为独立,他们“从1958年秋至1959年秋,在华夏、渭南两地进行了考古调查、试掘和大规模的发掘”,其中许多创造性的工作,都对后来中国考古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 1959年张忠培先生带领本科生在陕西华县实习间隙,参观半坡博物馆时留影,左三为张忠培先生。

一 、华县渭南模式

华县渭南模式是指华县队1958年在华县、渭南进行田野考古时创立的,通过考古发掘、试掘和调查相结合,实现一个区域考古学文化编年序列的一套工作方法。这种点、线、面相结合的田野考古操作方法,被许永杰先生总结为“华县渭南模式”,张忠培先生后来形象地将其称作“阵地战”“游击战”和“运动战”。

所谓阵地战,是选定一个遗址,进行大规模发掘,以搞清楚这遗址中不同考古学文化或同一考古学文化不同时期遗存的空间结构与格局,并将这遗址现今所在的地点即村落建成可以进行区域考古的“根据地”,以支撑在该遗址及其周边相关地区开展考古工作。运动战,是选择一定的遗址,进行小规模试掘,以填补定点大规模发掘的遗址中所缺的考古学文化遗存。故阵地战和运动战是摸清一定地区或一条河流的考古学文化序列及其社会进程的有效方法。游击战则是在定点大规模发掘遗址所在地区的河流流域内开展普查,以了解不同考古学文化或同一考古学文化不同时期遗存的分布状况。

1958年至1959年,华县队依之前调查的资料对华县泉护村和元君庙遗址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发掘。这两个遗址之间仅被一条季节性小河——沟峪河相隔,完全可以同时开展工作,于是这里就成了他们这期间工作的主要阵地。

华县队对泉护村遗址共进行了两次发掘。第一次是1958年9月至12月,主要在第Ⅰ、Ⅱ、Ⅲ、Ⅳ、Ⅷ、Ⅸ等工区,发现了泉护村一期文化、二期文化和三期文化遗存。第二次发掘从1959年3月至5月底,主要是继续对第Ⅱ工区发掘。

泉护村遗址第一期文化遗存的文化面貌与此前在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发现的第一期文化遗存相同,其性质应属庙底沟文化,张忠培先生将其分为三个阶段;泉护村二期文化遗存,属于仰韶时代晚期遗存,张先生据此命名了“泉护二期文化”;泉护村第三期文化遗存的面貌与庙底沟遗址第二期遗存相当,文化性质属于庙底沟二期文化。

元君庙的发掘基本上是与泉护村遗址同时进行的,工作从1958年冬季开始,到1959年夏末结束。共发掘清理57座仰韶时代的墓葬,从层位关系和文化面貌看,除M438等4座墓的年代稍晚(相当于后来认定的史家期)外,其他53座墓葬全部为半坡文化,这53座墓被张忠培先生分为三个时期。同时,在墓地的北面的遗址区还发现了老官台文化遗存和二里头文化时期的1座墓葬。

1958年12月,泉护村、元君庙的发掘工作告一段落。在此之前,因陕西西安半坡遗址和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的发掘,学术界已经认识到了仰韶文化可能存在有半坡和庙底沟两种类型。通过对泉护村与元君庙两遗址考古资料的初步整理,更使大家感受到,即使是同处于渭河流域仅被一小河相隔的所谓仰韶文化,其在文化面貌上也呈现出很多的不同。

为了了解这这一区域古遗址的类型与分布,华县队在1958年冬季和1959年4月,两度对华县、渭南进行了调查和复查,新发现遗址26处,并对其中的虫陈村、南沙村、郭老村、涨村、白庙村和老官台等8处遗址进行了试掘。

老官台遗址试掘中仅发掘了两个灰坑(H1和H2),但却发现了与当时已认识的仰韶文化或龙山文化都有明显区别的另外一种文化类型——老官台文化,并且从在元君庙、白庙村和白刘庄(即北刘)等遗址发现的同类遗存,认识到这种文化类型有一定的分布范围。

在元君庙的发掘中发现,H403、H405和H406出土的陶器,和老官台遗址陶器的面貌基本相同,而和同遗址半坡类型的陶器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发现,元君庙半坡类型墓葬填土中出有老官台式的陶片,这就为确认H403、H405及H406年代早于此地的半坡类型提供了地层根据。这是中国考古学中第一次识别出前仰韶时代的考古遗存,其意义可堪比当年夏鼐先生发掘甘肃宁定县阳洼湾齐家文化墓葬时,在墓葬填土中发现并确认了两片仰韶文化的彩陶片。

郭老村遗址H704出土的双腹盆、小口器、缸形器和罐的形制,基本上和半坡遗址的半坡类型的相同,钵却同于庙底沟遗址的庙底沟类型的泥质灰陶敛口盆。这个单位的陶器兼具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的综合特点,其年代大致相当于后来认定的半坡文化史家期,这个发现为研究半坡类型向庙底沟类型过渡提供线索。

虫陈村遗址的陶器,以灰陶居多,红色陶数量极少,无彩陶。纹饰以绳纹、篮纹最多,附加堆纹被广泛采用,另外还有极少数的方格纹。陶器主要器形有鼎、斝、双耳盆、泥质灰陶盆、带把杯等,其整体面貌与庙底沟遗址第二期接近,因此,虫陈村的这类遗存应该属庙底沟第二期文化。

南沙村遗址下层出土铜锥1件,其花边口沿绳纹罐与二里头遗址同类器特征接近,当时对其性质的判断是,“既不同于二里头文化,又不等于二里岗下层,是一种具有地方性特点的遗存”。而南沙遗址上层出土有方唇分裆鬲,其特征与二里岗上层同类器相同,是当时确定的商文化分布最西的一处遗址。

另外,华县队还对骞家窑一座东西约360米、南北宽250米左右的一座古城址进行了考古试掘,确定其建筑和使用年代当在春秋时期。

这样,通过一年多考古发掘、试掘及对这些工作所获得资料的研究,基本上建立起了以华县渭南为中心渭河流域前仰韶至春秋时期的考古文化序列编年,即老官台文化——半坡类型(分三期)——史家类型——泉护一期遗存(即庙底沟文化,分三期)——泉护二期文化——泉护三期遗存(庙底沟二期文化)——“龙山文化”(有别于客省庄二期文化和三里桥龙山文化遗存)——南沙遗址下层——南沙遗址上层——骞家窑西周遗存——骞家窑春秋遗存。这是在陕西建立的第一个考古文化序列,同时也是中国建立最早和年代最完整的区域考古文化序列编年。这一编年标尺,常被教科书及周边区域考古学研究所引用和参考,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新的发现和研究成果在反复证明它依然科学可信。

华县渭南模式的主要目的是构建区域考古学文化的编年序列,但这一组合式的操作模式的结果并不是只获得了区域考古的编年,其中游击战的主要目的,是探索区域内不同考古学文化或同一考古学文化不同时期遗存的分布状况,有点类似于后来的聚落考古。这点,华县队也获得了许多新认识。

如华县渭南调查发现,这一区域新石器时代遗址主要分布在渭河南岸的秦岭山麓,渭河支流两岸的高地上,大部分遗址处于这些支流的中游地区,而在其进入渭河的入口处及上游地区缺乏遗址。遗址海拔最低340米、最高为365米,多半在350至360米之间。另外发现,“年代愈晚,遗址愈密。老官台文化只有两处遗址,相距约15公里;半坡类型有五处遗址,西沙河及赤水各有两处,遗址分布显然较老官台文化密集;庙底沟类型遗址又比半坡类型遗址稠密一些,共有八处,除未在赤堤河发现外,华县境内渭河各支流都有庙底沟类型遗址;龙山文化遗址计有九处,略多于庙底沟类型。”同时还发现了半坡类型居址与墓地邻近的特点。

华县渭南模式的创建和实践,是考古学区系类型理论创建和实践的积累,依苏秉琦区系类型理论,华县渭南模式下的考古发掘和试掘所认识的考古学文化遗存就是“文化类型”和“分支”,考古调查的区域就是“块块”,通过发掘、试掘和调查所构建的编年序列就是“条条”。这一有目的、有计划的课题式考古研究方法意在构建区域考古文化的编年序列,因此,华县渭南模式尤其适合在以往工作稀少的地区进行考古研究。陕西史前考古曾结合陕北、关中和陕南三个区域的自然地理和考古学文化区系传统,规划构建以石峁为中心的大河套黄土高原地区,以杨官寨为中心的渭河关中平原地区,以龙岗寺为中心的汉江上游秦巴山地区三大史前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科研平台,三个平台除了带有明显的区域特色外,其工作目标也各有侧重,这一构想的提出,很大程度上也是对华县渭南模式的认知。

二 、元君庙模式

由张忠培先生负责编写的《元君庙仰韶墓地》是华县队的另一项重要成果,这本考古报告的研究方法和学术思想,实际体现的是一种考古的研究模式,这种研究模式被学界称之为“元君庙模式”。

元君庙模式的核心目标是“透物见人”,即通过对元君庙仰韶墓地相关遗存的研究,来探索其背后人群的关系。陈雍先生曾对元君庙模式进行过概括,认为它以一种炊器(弦纹罐)、一种墓葬(合葬墓)、一座墓葬(M420)为切入点,揭示了墓地布局结构,以及墓地反映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形态。

《元君庙仰韶墓地》展现了“元君庙模式”的基本内容,它不像一般考古报告那样,先交代材料,然后才进行研究。它的第一章即对墓地进行了研究,并且成为全书的“纲”,最后一章即第六章对整个墓地进行了解释,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其他各章及附录是描述墓地。但即使是资料描述,《元君庙仰韶墓地》也进行了精心的设计,正文与附录、文字描述与插图、图版、附表等之间体现出一种分工和协调。其按照陶器型式排列线图,依墓葬随葬品组合编制图版等做法给读者带领了极大的方便,记得有一次张忠培先生问我读《元君庙仰韶墓地》的感受时,我首先谈及的就是该书图版安排及其反映的学术思维。

从整体上看,《元君庙仰韶墓地》在体例上构成了研究——描述——解释的逻辑关系。研究墓地的第一章分为三节。

第一节是对墓地范围的研究。强调其完整性,指出“元君庙墓地已几乎整个地被揭露出来了”,也就是说,在600平方米的墓地范围内,除已经发掘的57座墓葬外,再没有发现其他同时期墓葬,这种分析,提高了对墓地布局分析及由此探讨社会组织的可信度。

第二节是对墓地的分期研究。对所有墓葬进行了年代学研究。根据墓葬填土陶片、墓葬间叠压打破关系及随葬陶器,推断M438、M423、M460和M461四座墓晚于墓地其他墓葬,因而在后面的布局研究时就将其排除在外,余下的53座墓葬,因7座没有随葬陶器或陶器破损严重难以进行类型学研究也将其剔除在外(见《元君庙仰韶墓地》第8页,页下注)。最后,将剩下的46座墓葬,根据层位关系及陶器的类型式与组合关系,分出早、中、晚三期。

第三节是对墓地布局的研究。首先根据发掘资料认定整个墓地自东而西分为6排,其中第一排10座墓葬,第二排10座,第三排4座,第四排11座,第五排4座,第六排6座。并且对一些特殊墓葬进行了分析说明。

将分期结果带入墓葬平面图中,可发现元君庙墓地分为年代关系平行的两个墓区,大体包括第一、二、三期墓葬的第一、二、三排为甲区,大体包括第一、二、三期墓葬的第四、五、六排为乙区。

在对墓地布局研究时,张先生发现个别墓葬存在错位的现象,他大胆地对其进行了微调,这样,元君庙墓地分为两个墓区的情况就更加直观((见《元君庙仰韶墓地》第15页图六)。甲区包括第一、二、三排和第四排的一小片地方,乙区包括第四排绝大部分地方和第五、六排。元君庙墓地“甲、乙墓区墓葬排列与分期关系表”(见《元君庙仰韶墓地》52页)表明,甲、乙两个区的墓葬不是根据时间,而是根据它们应该在的空间划分的。

很显然,《元君庙仰韶墓地》在分析墓地布局时采用了一种典型的模式化研究思路。“据此,可将那些未确定分期的墓葬,按其所在的排列,或据其左右墓葬的年代判断它们的期别;同样,也可以将那些跨排或’错落’排列的墓葬,按其年代把它们归入适当的排。”考古界曾有对《元君庙仰韶墓地》调整M442、M430、M413和M412四座墓葬的作法提出质疑,但张先生认为,先民们在安排墓葬时,应遵循了“定穴安葬”的规则,相信按照这样的原则,去揭示墓葬排列的规律,并且回归到墓地平面中,就可以显示出墓地的布局特征。“定穴安葬”的原则并非张先生臆造,《周礼-春官-墓大夫》中记载的墓大夫在规划墓葬时“正其位,掌其度数(郑玄注:位,谓昭穆也。度数,爵等之大小)”的职责,或许就与定穴安葬相关。

《元君庙仰韶墓地》的第六章是解释墓地的内容,是报告最具争议也是精彩的部分,内容层层递进,与前几章形成呼应。陈雍先生将这部分内容概括为四部分:

(1)用氏族——部落的概念,解释了墓地甲、乙两个墓区,认为元君庙部落内部存在两个对偶婚氏族,其成员间的关系属于姻亲范围。

(2)用家族的概念,解释了墓地中的合葬墓,认为家族已经成为氏族内普遍存在的组织单位。

(3)用血亲的概念,解释了以合葬墓为代表的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用母系的概念解释了家族的世系。根据单人墓、同性合葬墓和母子合葬墓的墓穴结构、随葬陶品数量,推测当时女性的地位较高。根据男性和女性随葬品中的工具,推测男、女不同的劳动分工。

(4)根据甲乙两墓区墓葬和人骨的数量、墓葬结构及随葬品的多寡,推测两氏族的家庭数量和经济状况,分析甲氏族拥有权威较高、财富较多的家族单位。根据墓地内迁葬墓推测,氏族墓地的定穴安葬原则遭到了违背或破坏,由此推断,家族虽然在氏族中,但已经成为和氏族相对立的力量。

《元君庙仰韶墓地》以墓地的分期为基础,分析了墓葬埋葬次序和排列方式,构建了墓地的布局结构,并且据此探讨了人群的社会组织结构,勾勒出一个包含了若干个家族的,由两个氏族构成的母权制部落社会图景,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思想阐释人群社会组织的一次具体实践。“根植于中国考古学的元君庙模式,在中国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中,凝练出自己的特色,为中国考古学派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元君庙模式被张光直先生评价为“公认是研究中国史前时代亲族组织的模范”。

我们相信,元君庙模式这种通过对遗存的研究,去探索创造考古学文化的人们共同体的历史演进过程的研究方法还将继续为中国考古学研究发挥积极作用。

三 、老官台文化与泉护二期文化的确认

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新中国不断涌现出的考古新发现使考古学文化的命名成了当时的焦点。为此,夏鼐先生发表了《关于考古学上文化的定名问题》,提出考古学文化命名的指导性原则。老官台文化和泉护二期文化的命名正是对夏鼐先生这一重要考古理论问题的思考。

老官台文化是华县队确认的一支重要的考古学文化,以1959年试掘的华县老官台遗址命名。这种文化遗存实际上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发掘宝鸡斗鸡台遗址时就有发现,徐旭生先生当时已经注意到了这类遗存与仰韶文化的差异,说其陶器“有红的,有灰的,有黑的,但均是天然色,绝无加彩……质地比较粗糙,无仰韶文化之红陶”,推测“这个时期比仰韶古”,苏秉琦先生《斗鸡台沟东区墓葬图说》中公布的一件瓦“鼎”(原号50282),“黑褐色陶。含砂。腹壁有火灼痕。壁薄而匀,里面平整,外面绳纹清楚,斜行与纵行重叠。圆唇,直口,矮领。小平底,三个扁矮实足。”可能即是其中的一部分。

1958年冬,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陕西分队华县队在半坡类型元君庙墓地的一些墓葬的填土中,以及在调查华县老官台和渭南县白庙、白刘庄诸遗址时,也都发现了老官台文化的陶片。当时大家并不认识这类陶片,但其与该队发掘的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泉护二期文化及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的陶器,都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因此引起了他们的关注。

为了了解这种陶片所代表遗存的情况,1959年4月,华县队对老官台遗址进行了试掘。约略与此同时,在续掘元君庙墓地时又发现了包含单纯的老官台文化的遗存,并且在元君庙半坡类型墓葬的填土中发现了老官台文化的陶片。老官台文化的陶器,均为手制,陶器上无任何轮制的痕迹,夹砂及细泥红陶约占陶器总数的2/3,细泥黑陶占1/3。陶器器形小,器类少,主要器形有圜底钵形鼎、平底或饼形假圈足及圈足的钵或碗、直壁或腹壁微曲的罐等,器表纹饰有绳纹、线纹、划纹、锥刺纹等,彩陶极少,多为朱红色条带,施彩于钵形鼎的口沿外侧。这些发现使他们认识到,老官台文化是早于半坡类型的一种新发现的考古学文化。

老官台遗址当时考古工作的规模并不大,相关堆积也不太典型。那么,为什么要用老官台遗址命名这类文化呢?为此,张忠培先生曾专门进行过说明:“老官台遗址的老官台文化遗存,相当贫乏,故只作了较小规模的发掘工作。所得资料虽难以全面地认识老官台文化,但那次发掘,却第一次为认识新发现的考古文化的一般特征,提供了层位关系可靠的器物群。因此,我们按照一般考古惯例,称之为老官台文化。”这正是老官台文化命名的原由。

继老官台之后,在西乡李家村、何家湾,宝鸡北首岭和邠县下孟村等遗址先后发现了老官台文化遗存,这类遗存的发现,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夏鼐先生认为,它和典型的仰韶文化有密切的关系,而它所代表的文化可能要较早,“是探索仰韶文化前身的一个较可靠的线索。”苏秉琦先生也说:“以北首岭、元君庙下层等为代表的文化遗存,应和半坡类型划分开来”,“这类文化遗存无疑同半坡类型的仰韶文化具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期或六十年代上半叶,尽管与老官台文化相关的考古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但老官台文化的确认,从层位上“头一次将黄河流域中游的新石器时代的年代推到仰韶文化之前”,为探讨前仰韶时代的考古学文化拉开了序幕,同时也为黄河流域彩陶起源的研究提供了视角。

泉护二期文化是华县队确认的另一种重要的考古学文化。

在1958-1959年对泉护村遗址发掘之前,因为西安半坡和陕县庙底沟遗址的发掘,考古界已经普遍认识到仰韶文化存在有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并且逐渐识别出了以半坡遗址H1等单位为代表的仰韶文化晚期阶段的遗存。在山西芮城县西王村遗址发掘资料公布之前,严文明先生将西安半坡遗址以H1为代表这类遗存称为半坡晚期类型,张忠培先生在研究了西王村相关遗存后,将这类遗存称为半坡遗址(4)期或半坡晚期遗存。那么,以半坡遗址H1为代表的遗存是仰韶时代最晚期阶段的遗存吗?从陶器的特征看,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类遗存与陕晋豫地区已知的庙底沟二期文化之间尚存在明显缺环,也就是说,半坡四期文化或半坡晚期类型,不可能直接过渡到庙底沟二期文化。事实上,在它们之间还横亘着一个泉护二期文化。

泉护二期文化以泉护村遗址命名。1958-1959年,华县队在对泉护村遗址进行发掘时,张忠培先生发现,该遗址不仅堆积有已经熟悉的庙底沟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等遗存,还存在地层上晚于庙底沟文化的一种新石器时代遗存,新发现的这类遗存的陶器特征既区别于庙底沟文化,又和庙底沟二期文化不同,颇有自己的特点。在对泉护村发掘资料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且与西王村遗址“仰韶晚期”和以H18为代表的遗存进行比较后,先生终于辨识出了泉护二期文化,他在《华县泉护村》报告中,对泉护二期文化的特征进行了描述,认为其陶器可分为六种质地、色度不同的陶系,以夹砂粗灰陶和夹砂粗红陶最多,泥质灰陶和泥质红陶次之,灰陶的比例达53%。陶器纹饰比较单纯,有绳纹、篮纹、附加堆纹、指甲纹及彩陶,其中附加堆纹最多,常施于颈、腹及近底处,绳纹仅次于附加堆纹,再次为篮纹,而彩陶及指甲纹极少。主要器形有罐、尖底瓶、鼎、瓮、盆、钵、镂空圈足器、盘等。指出泉护二期文化的陶器的面貌和半坡四期遗存形似而某些陶器又明显可以视作庙底沟二期文化同类型器的祖形。

泉护二期文化的确立,完善了陕晋豫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考古编年序列。泉护二期文化是继半坡四期文化之后,以渭河流域为中心分布的一种独具特征的考古学文化,它的文化面貌、文化特征相对稳定,分布范围比较明确,其存在的时间大约是在公元前2900年至公元前2400年,处于半坡四期文化和庙底沟二期文化之间。泉护二期文化陶器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它上与半坡四期文化相比,尖底瓶由折沿长颈口变成喇叭状口,尖底瓶的底部钝化且变为向外拉出的小尖,随后小尖逐渐加大,呈瘤状、纽状(即所谓的瓜皮帽状),最后到尖底消失,灰陶及施篮纹的陶器在这一阶段所占的比例明显增加;下与庙底沟二期文化陶器相比,红陶仍然占一定比例,空三足器还没有出现。延续了两千余年的尖底瓶,此时虽然还没有消失,但已经基本上走到了尽头,仰韶时代最具特征的典型器物尖底瓶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所以,如果存在仰韶时代和龙山时代的话,泉护二期文化是真正意义上两个时代的过渡阶段文化。

老官台文化文化和泉护二期文化的确立,使我们看到了延续两千多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时代——仰韶时代的来龙去脉及文化源流,对认识仰韶时代以渭水流域为中心的中原核心区史前考古学文化的谱系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意义。

▲ 张忠培先生在泉护村考古队驻地观察陶片

1958-1959年,短短两年的时间,华县队和正当风华正茂之年的张忠培先生,在华山脚下、渭水之滨,为新中国的考古竖起了一座纪念碑,时至今日,这座丰碑依然是那样的雄伟和高大。